申訴專員公署早前主動調查房屋署「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的居住情況,發現部分「長者住屋」單位須與他人共用廚房及洗手間,導致拒絕編配比率遠高於一般公屋單位。公署建議房屋署考慮停止將此類單位編配予一般公屋申請者,並以過渡性房屋或中轉屋的形式,出租予輪候多年公屋的人士。
房屋署在1980年代推出「長者住屋」,為60歲或以上長者提供院舍式公共租住房屋,並按單位設計分為一型、二型及三型;「改建一人單位」則因應當時社會對一人公屋單位的需求而設。惟兩類單位的租戶須共用廚房或浴室等設施。
申訴專員公署經調查後發現,由於二、三型設計「長者住屋」單位需與他人共用廚房及洗手間,導致公屋申請者拒絕接受編配的數字偏高,空置率亦分別達15%及9%,遠高於一般公屋單位。公屋申請者亦對署方編配此類單位感到不滿,認為浪費他們其中一次配房機會。
公署認為,房屋短缺之下,空置率超過一成並不理想,建議房署考慮停止將這些單位編配予一般公屋申請者,並以過渡性房屋或中轉屋的形式,撥出部分長期空置單位,出租予輪候公屋多年人士。
公署又表示,雖然房屋署已停止編配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及設計相近的「改建一人單位」,但事隔近20年仍然未能收回全部單位,截至今年3月底有約六成分間房間空置。而房署雖推出「長者戶全免租金計劃」,讓70歲或以上並居於此類單位的租戶遷出後,獲發一次性搬遷津貼及終身全免租金,但反應未見熱烈。公署建議房屋署主動與社署或社福機構合作,積極游說租戶遷出單位,並探訪租戶以了他們的意見,制定更具吸引力的方案。
梁文廣:單位可納入特快編配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指,去年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提供500多個長者住屋單位讓公屋申請者揀選,反應正面,建議日後可把這類單位只納入到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內,提高編配率,從而避免向編配予未有參與計劃的申請者,減少造成錯配的問題。
他同時建議房署可將為「二型及三型長者住屋」擴展客源,放寬非長者人士入住的資格,如接受居於不適切居所的公屋申請人入住,甚至可考慮將整座長者住屋改為青年宿舍。
至於「一型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方面,他認為建議可考慮重建舊屋邨如白田邨及美東邨的經驗,把清拆前的空置公屋單位以短期租約形式,租予輪候公屋人士入住,善用單位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