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鄧炳強指,會加快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相關草案由原訂第四季提交立法會,提前至第二季,條例將加入容許政府介入特別有需要進行的消防安全工程、增加罰則等。
當局於2008年前已向佐敦華豐大廈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至今仍未遵辦,鄧炳強承認情況不理想。他續指,屋宇署和消防處向全港大廈發出的36萬份「消防安全指示」中,有六成未遵辦,但未遵辦不等於完全「無做嘢」,絕大部分有相關工作在進行,部門會就每宗個案的情況,讓大廈業主延期,並強調未遵辦指示不代表大廈非常危險、不適合居住,只是未達到現今水平,希望能進行工程以達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