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大學易名前的公開大學,該校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LiPACE)前院長和前課程總監,涉利用職權串謀向一個美容業組織索取獲聘用,兩名被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身為公職人員串謀索取利益罪名成立。暫委法官香淑嫻今日(13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指,前院長為案中主謀,並在明知校方會質疑涉案美容公司年資及中立性問題,仍然繼續推動課程,明顯是為了一己私利,而前課程總監的協助不可或缺,分別判囚15個月及10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為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前院長黃偉寧(52歲)和前課程總監黎偉祈(50歲)。案情透露,黃偉寧接獲預先通知,其僱傭合約於2018年1月屆滿後將不獲續約,他其後於2017年7月底向公開大學請辭。而他自2017年11月中起不得處理LiPACE的事務,直至合約屆滿為止。
香港都會大學回應指尊重法庭裁決,重申一向有嚴謹指引及守則處理利益申報及與校外團體合作事宜,並要求所有教職員嚴格遵守。這次個別事件由大學內部發現,並主動向廉政公署作出舉報;過程中,大學全面配合及協助執法機構的調查,又強調都大一直重視員工操守,重申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