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3日)拘捕一名31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為「反起底法」生效後署方首宗拘捕行動。行動中檢獲一部智能電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刑事調查組署理高級個人資料主任盧廸凡表示,署方早前接獲事主報案,指有人涉於網上披露其個人資料,相信事件源於金錢糾紛。被問到被捕人士涉披露甚麼資料、目的為何、金錢糾紛的具體內容,以及署方是否已要求移除相關資料,盧則指案件仍在調查中,細節不方便透露。他提到,被捕男子現正被扣查中,而由於公署本身沒有羈留設施,因此借用警方羈留設施。
反起底法生效首拘捕
盧廸凡指,今次案件為「反起底法」生效、即署方獲賦予調查及拘捕權後,首次作出的拘捕行動。他提醒,網民若轉發相關資料,只要符合定罪元素,便有機會違反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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