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古思堯昨日清晨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其後被落案起訴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違反《刑事罪行條例》。案件於今日(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主理,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1日再訊。羅官認為案件與《國安法》相關,而且不相信被告不會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遂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押候訊。
75歲被告古思堯報稱兼職船維修員,被控於或約於今年2月4日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引起對中央及/或港府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等;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控方案情指出,警方在古思堯住所發現一個1米乘30厘米的棺材,寫有煽動意圖的字眼,包括「民主人權高於冬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