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件審訊踏入第七日,被告唐英傑涉於去年七一,在灣仔駕駛插有「光時」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三道警方防線。辯方繼續盤問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辯方提及,被告唐英傑中文及中史不好,未必能充分理解「光時」的歷史含意;劉智鵬則反駁,即使不清楚字詞的發展歷程,都會知道其約定俗成的意思和用法,又謂所有出席「光時」口號創始人梁天琦競選活動的群眾,都能明白該八字的意思和用法。
劉智鵬:不清楚「光復」元朗意思
辯方於庭上提及劉智鵬曾出席前年7月27日「光復元朗」遊行,劉則稱當日只是陪同嶺大校長和副校長到朗屏站「關心學生」;被問到「光復元朗」是否指將元朗分離出去,劉重申當日自己並非出席集會,亦不是主辦方,不清楚「光復」的確實意思。
即使非歷史學家亦清楚「光時」意思
劉智鵬於報告提及,梁天琦在港接受教育至大學,故必然知道口號的歷史含意,辯方盤問劉智鵬時指,被告唐英傑中史成績不及格,中文亦是不及格或僅僅及格,未必能如梁天琦般清楚口號的歷史含意;劉智鵬反指,字詞有約定俗成的用法,即使並非如歷史學家般清楚字詞的發展歷程,都會知道其約定俗成的意思和用法。他又指,所有參與梁天琦競選活動的群眾,都能明白該八字的意思和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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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再問劉智鵬,梁天琦對「光時」的看法,是否可能不是被告的看法,劉表示同意;再問劉是否所有叫口號的人均對「光時」看法一樣,劉強調,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和條件考慮,基於字詞約定俗成的用法和意思,認為所有人都有相同理解。
化驗師證唐英傑曾煞車
政府化驗師曾卓南作證時表示,自己負責透過閉路電視及行車記錄器片段,推斷被告在案發當日駕駛涉案電單車的車速。他指,曾從片段中看到煞車指示燈亮起,推斷被告曾在撞倒警員前煞車,而按他的經驗分析,一般來說司機緊急煞車是因為認為危機有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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