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荃灣中槍「健仔」曾志健後,再有涉及反修例示威的在囚人士受訪。首宗涉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的被告唐英傑,在2020年7月1日被指駕駛涉及港獨旗幟電單車在灣仔撞向警方防線,造成三名警員受傷,2021年7月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成立,被判囚共9年。他於獄中接受警方協助無綫電視拍攝的國安法資訊節目《有法安國》專訪,稱失去自由最難受是失去同家人相聚的時光,「可能出獄時婆婆已不在人世,其實我在懲罰身邊的人」。
「思緒被當時社會氣氛影響」
昨晚(12日)播放的第12集節目題為「唐英傑的反思」,唐英傑在獄中以「側身」受訪,但仍可看到其容貌,案發時只有23歲的他表示:「思想有偏差,思緒被當時的社會氣氛影響。覺得除了用暴力,好像解決不到問題。當時就純粹興起。」
最難受失去與家人相聚
對於成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第一個被檢控的人,控罪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他說:「原來是一個好嚴重的罪名,可以終身監禁。」一年後高等法院判他罪成入獄9年。對於失去自由,他稱最難受是失去同家人相聚的時光:「我有一個都年紀較大的婆婆,可能我出獄的時候,她未必在人世,其實我真的在懲罰身邊的人。」
入讀立德學院 擔任升旗手
唐參加懲敎署為在囚人士設計的計劃,學習情緒管理,並重新規劃出獄後的人生。之後亦選擇入讀為成年在囚人士開辦的立德學院,完成課程後可獲得等同中學文憑試五科合格的學歷:「(懲教署課程)「沿途有『理』」之內有個「『招』『職』創未來」計劃,我想成為一個跳傘甚至潛水教練。我覺得可以有這個機會,在監獄令我可以重新拿起書包,為我的未來鋪路。」在立德學院成立儀式上,他有機會擔任升旗手,了解國旗國歌當中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