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夫婦4年前涉嫌在全裸狀態要求菲傭入主人房上床,妻子協助丈夫強姦菲傭。兩夫婦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和教唆強姦」等4罪,菲傭今日接受辯方盤問。
辯方大律師林芷瑩盤問X時,X指自己受僱時喜歡兩名被告教導她煮餸,因為她希望學會如何煮餸。X承認受僱時曾被罵弄壞了電飯煲,但X解釋電飯煲並非她弄壞,而是「電飯煲用得耐先會壞」。X又指自己曾被兩名僱主指責廚藝差劣。
菲傭擅用潤唇膏後被帶到中介投訴
辯方指X曾拿走僱主的一支潤唇膏,X解釋她沒有偷,她當時嘴唇爆裂,只是用了一次,承認女被告因此事帶她到中介作投訴,而她當時亦認錯及向女被告道歉。X指洗手間有多支新的潤唇膏,坦承她沒有事先得到僱主同意自行拆開使用,用完潤唇膏後亦沒有告知僱主,故她認錯及承認有不誠實的地方。X在2017年11月曾向女被告傳訊息指:「感謝太太,感激有這麼好的僱主,我知道你有多好」,女被告訊息指「我們並不是想投訴你,只是希望你做得更好」。潤唇膏事件發生後,女被告指:「我可以炒咗你,你在香港不會找到工作」,X則不停道歉並指自己不會再犯,可以扣她薪金,真的十分抱歉,X承認事後自己不喜歡甚至憎恨涉案家庭。
而她為了處理家庭事務,在2018年1月遞辭職信,一個月通知期後可正式離職。X指女被告即使在她辭職後,對她態度惡劣,又在其子女面前責罵她,故更加憎恨女被告,而且目睹女被告對待子女態度差的情況,間接傷害了同樣有子女的X。
48歲男被告陳暹德被控於2018年1月21日,在元朗洪水橋洪福邨洪溢樓某單位,企圖強姦和強姦X。36歲女被告黎芷珊則被控於同日同地非禮X,以及協助和教唆陳暹德強姦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