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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17:54:56

女總督察醉酒鬧醫院罪成判緩刑 官質疑未控更嚴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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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資料圖片)

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資料圖片)

一名53歲女總督察去年10月休班時醉酒,大鬧中大醫院,警員到場調查時,該名女總督察情緒激動,大吵大鬧,事後被控一項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傳票控罪,女總督否認控罪,今(3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覃有方裁定被告罪名成立,並質疑控方為何不起訴更嚴重罪名,指被告行為明顯抗拒警員,判被告入獄15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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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稱休班警屬普通市民   官拒認同

被告葉文儀,53歲,被票控於2023年10月22日,上午6時25分至7時42分,在沙田香港中文大學醫院7樓,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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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官判刑時質疑控方為何只起訴本案傳票控罪,認為被告身為高級警員,行為令卻警隊蒙羞,不符警隊期望。覃官又反駁辯方指警員休班時只是普通市民,指休班警員就是警員,若不以身作則難以服眾。

覃官又說,被告案發時情緒不穩,騷擾醫護人員,更一時說出日語,必然自知行為不可接受,遂裁定被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傳票控罪罪成,判囚15日,考慮被告任職警員30年,判處緩刑24個月。被告在庭外表明將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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