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一樓一鳳」前經營者,控告他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按照「通風報信」協議在警方的掃蕩行動中安排妓女被拘捕,以及沒有按照法庭指定歸押。被告今日(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囚12個月。
60歲的被告陳肇其,今日向裁判官溫紹明承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以及一項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名,違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L(1)條。
案情透露,陳肇其與章逸星於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期間,在灣仔區兩座大廈經營多間「一樓一鳳」。香港警務處(警務處)灣仔區特別職務隊案發時曾在該兩座大廈進行執法行動。
陳肇其承認與章逸星及其他人士串謀作出傾向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他們安排預定數目的妓女,在獲預告的警方掃蕩行動中被拘捕;而警方只會在由指定妓女佔用的房間進行調查。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於2019年6月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陳肇其及章逸星。章逸星承認控罪,最終判囚15個月。陳肇其於2019年10月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他2020年1月2日未有到東區裁判法院出席審訊,法庭遂向他發出拘捕令。他本年7月25日由內地返港時被捕,今日被加控一項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