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33歲、駐守大潭峽懲教所的時任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蔡炳燊,涉嫌在2022年5月,容許一名單獨囚禁人士使用其職員電子手帳以取閱懲教署機密資料,尋找另一名在囚人士以索取香煙。被告又涉嫌應該名在囚人士的要求,尋找另一名在囚人士並向其索取一支香煙,及帶回給該單獨囚禁人士。被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本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電子手帳載有囚犯個人資料及涉案詳情
被告值勤時獲發一部職員電子手帳,以個人密碼登入懲教署的綜合懲教及更生管理系統。該系統載有懲教署機密資料,包括在囚人士的個人資料、相片、涉案詳情及囚室位置。廉署指泄露有關資料會對大潭峽懲教所構成保安風險,而懲教署人員及在囚人士的行為操守受《監獄條例》及《監獄規則》規管,禁止懲教署人員傳遞未經授權物品予在囚人士,並禁止懲教署人員為不正當目的而與在囚人士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