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近年出現醫護流失情況,當局計劃引入非本地培訓醫護來港工作。據醫衞局向立法會提交立件,顯示政府計劃今年中前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修訂《牙醫註冊條例》,擬議條例草案增設「有限度註冊」和「特別註冊」以引入非本地培訓牙醫,前者可供所有牙醫申請,後者則為專科牙醫而設。文件將於周五(15日)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上討論。
須在指明機構最少服務5年
文件顯示,「有限度註冊」和「特別註冊」的兩種註冊途徑均會與受僱工作掛鉤,非本地培訓牙醫如已被揀選全職受僱於指明機構(如衞生署、醫管局、香港大學、菲臘牙科醫院及其他由醫務衞生局局長指明的機構),可向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提交申請,獲牙管會信納符合條件而作出批准後,便能直接在指明機構執業。當局認為有關安排有助補充本港牙醫人手,支援本地公營或資助牙科護理服務。
文件說,為增加上述註冊途徑的吸引力,非本地培訓牙醫若在一間或多於一間指明機構服務合計最少5年,並獲每間受僱的指明機構證明在參照牙管會的評核準則後表現令其滿意,「有限度註冊」人士可獲部分免試,而「特別註冊」人士可獲部分或完全免試,有關建議由牙管會個別考慮,如受僱性質是否以臨床工作為主。他們通過所需參加的許可試部分,便能正式註冊,屆時可在香港任何機構執業。
擬設牙科治療師註冊制度
另外,文件指出因應工作小組認為單靠牙醫人手,不足以應付加強牙科護理服務的需要,牙專人員可以在牙科護理服務方面擔當更大角色,擬議條例草案會參考外地的經驗,為牙科衞生員及牙科治療師設立法定註冊制度,以提升對牙專人員的規範化專業培訓及管理,並由牙管會負責規管,以確立他們的專業地位,確保服務質素。政府期望牙管會可在條例草案通過後3年內設立上述法定註冊制度,屆時牙科治療師將能選擇在衞生署以外機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