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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4 04:30:00
日報

暫存石崗|港大深夜移走「國殤之柱」 創作者:香港無法律保障私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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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前晚深夜移走在校園內擺放了24年的「國殤之柱」,施工期間以白布幕、水馬等包圍遮掩,並不時傳出敲鑿噪音,工人將其起分成多個部件裝入貨櫃,之後運至石崗的港大嘉道理中心存放。港大校方發聲明,指校委會前日開會後決定移除,指「國殤之柱」日久老化,法律意見也認為如繼續在校園內展示,或為港大帶來違法風險。創作者丹麥雕塑家高志活表示震驚,謂顯示本港成為無法律保障人民、藝術及私有財產之地。

擺放了24年的「國殤之柱」被港大拆除。(資料圖片)

擺放了24年的「國殤之柱」被港大拆除。(資料圖片)

施工期間以白布幕、水馬等包圍遮掩。(莊振邦攝)

施工期間以白布幕、水馬等包圍遮掩。(莊振邦攝)

港大聲明中指,雕像老化,參考法律意見及風險評估後,衡量大學整體利益後作出移除決定,並指從未批准任何人或團體在校園內擺放該雕像,有權隨時採取適當行動處理。高志活批評做法不合理,指雕像借給支聯會在港大展出,過去3個月多次聯絡港大,冀獲保證不被拘捕下,親自來港移走雕像,但未獲回覆,稱事件反映本港法例不再保障人民、藝術及私有財產,表明若有受損會向校方追討賠償。他透露已就事件聯絡丹麥政府,尋求他們保護「國殤之柱」,並向特區政府提出交涉,取回雕像,並指就港大之舉,不排除尋求法律行動。

本身是港大校友的立法會當選議員陳穎欣指,「國殤之柱」在沒有通知情況下擺放在港大逾20年,校友及港大也不清楚所有權誰屬是很大問題,移除合符市民期望。另一校友當選議員狄志遠則指,港大應考慮倉促搬走敏感物品會否引來社會反響,減弱和諧氣氛,不否定校方權力,但應三思。港大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黃靖軒表示,校委會前晚開會決定,未提及移除時間,沒想過倉促行動,會上亦已盡力遊說,對決定感可惜和無助,並稱有學生傷心落淚。

港大早前曾要求支聯會移走「國殤之柱」,支聯會稱非擁有人。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周日選舉日被問及「國殤之柱」處理安排,他稱擁有人仍有待調查,也須重新尋求法律意見,處理上有困難。

高志活創作多座「國殤之柱」,柱上有多個身軀和面容扭曲痛苦的人像,在港的一座於1997年由丹麥運抵本港,曾在支聯會六四燭光晚會中展示,支聯會及港大學生會每年「六四」會洗刷柱身紀念。

暫存石崗|港大深夜移走「國殤之柱」 創作者:香港無法律保障私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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