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18-07-18 06:00:00 曾蔭權上訴定罪刑期周五裁決 分享: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圓圖)去年2月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他不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排期周五宣布裁決。 (資料圖片) 曾蔭權在去年2月被陪審員以八比一,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控罪指他2010至2012年間,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參與雄濤廣播發牌申請時,無披露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議深圳東海花園物業的事。曾蔭權服刑兩個月後,於去年獲准申請保釋,今年4月就定罪、刑期及訟費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上訴庭會在周五宣布裁決。 【限時激減】800 amFUN 2盒!1200 amFUN 4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