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暴動罪判囚6年的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圖),服刑4年昨凌晨3時出獄,並於Facebook專頁報平安,指「按法定要求,我獲釋後須遵守監管令。我會離開鎂光燈的焦點,並停用社交媒體。容我謝絕傳媒訪問和探訪,尚祈見諒。」其專頁其後停用。
就梁天琦凌晨出獄安排做法鮮見,懲教署回應指是因應警方要求和顧及在囚人士的意願作出相應安排。
至於監管令,在《囚犯(監管下釋放)條例》下,有資格獲釋的囚犯,可向特首提出申請,准他在受監管下提早獲釋,而監管期不會超過刑期獲減免的部分,一般由六個月至兩年不等。監管令有不同指定要求,包括保持行為良好、只能從事經批准的工作和每月最少一次與監管人員會面等。若違反監管令,署方會發出「召回令」,要求他重回院所服刑。據保安局及社署網頁簡介,旨在為合資格的成年釋囚提供指導和協助,幫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