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多次就梅艷芳遺產興訟最終判敗訴,2012年被頒令破產,欠下10萬元訟費,遭2名破產信託人呈請破產。案件今在高院法官歐陽桂如席前處理。法官稱需要翻看早前法官的判決及判案書,指示案件再押後兩星期。
梅媽反對破產呈請,她指,她無說過不付訟費,但銀行戶口被凍結,不能交租金,恐怕到時執達吏會要她破產。她哭訴,早前的破產令讓她捱了4年,要拾街邊地上的菜食用。
呈請人Wong Teck Meng及Chan Pui Sze的代表律師再次澄清,沒有促請銀行凍結該戶口,惟不能控制銀行如何處理被申請破產者的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