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本港全面復常,旅遊業亦復甦,不少市民出外旅遊前均會購買旅遊保險,以求安心。消費者委員會早前調查26間保險公司基本的單次旅遊保險計劃,調查結果發現,即使旅程目的地和日數相同,不同計劃的個人保費亦可相差2倍,4人家庭保費更可相差近6倍。惟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保費並非選擇旅遊保險的唯一考慮因素,因各計劃提供的保障項目,以至最高賠償額亦可相差甚遠。
個人和家庭保費差異大
不少消費者購買旅遊保險時,往往是購買或只著眼於保費。26個旅遊保險計劃中,以到訪較熱門的亞洲地區,例如日本、韓國、泰國、馬來西亞等,7天短途旅程為例,個人保費介乎79元至263元,相差逾2倍。部分計劃設有「家庭計劃」,以1個4人家庭,包括父母及2名未成年子女,及相同旅程為例,不同計劃的保費由最低157元至最高1,052元,相差近6倍。
醫療費用保障額差距大
「醫療費用」是旅遊保險主要承保範圍之一,所有計劃均提供「醫療費用」保障,一般以「實報實銷」的方式作出賠償,但保障額上限的差距顯著,由10萬元至120萬元不等,當中約有一半計劃提供最多50萬元「醫療費用」保障。此外,有22個計劃為受保人提供海外住院現金津貼,最高賠償額由1,000元至1萬元不等,惟「每天」賠償上限愈高,獲保障的日數便愈少,反之亦然。
緊急援助或指外幣兌換及航班資訊
有25個計劃的「緊急援助」均基本包括「緊急醫療運送」、「運送遺體或骨灰返回香港」、「親屬恩恤探訪」以及「護送隨行未獲照料子女返港」,一般須經由保險公司授權的緊急支援團隊,或服務供應商,安排及提供援助服務,費用多數由保險公司直接支付予支援團隊。惟各保險公司對受保人在外地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時,同行缺乏照料的未成年子女是否可獲護送返港的保障定義亦見不一。此外,部分保險公司所提供的緊急支援服務還包括外幣兌換及航班等旅遊資訊,甚或作商務禮賓安排;或與一般消費者對「緊急援助」的理解有出入。
年長人士最高賠償額只有一半
對比消委會在2016年的調查,大部分保險公司上調受保年齡上限,由當時主要介乎70歲至75歲,調高至現時的80歲至85歲。但是次研究只有9個計劃,即少於三成半不設承保年齡上限,其中1個對「高齡」人士定義最為嚴謹的計劃,把65歲以上受保人在「人身意外/個人意外」的最高賠償額調低至僅為原保障額的50%;另有8個計劃分別把70歲和75歲以上受保人在該保障項目的最高賠償額下調至原保障額的50%。雖然有1個計劃沒有調低長者可得的最高賠償額,但70歲的受保人須額外繳交逾四成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