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委會接投訴,有進修課聲稱傳授投資策略變推銷海外物業,人生課程收按金後失聯。(AI圖)
所謂「活到老,學到老」,不少人想善用空餘時間報讀進修課程,自我增值。消費者委員會留意到社交媒體已成為業界常用的宣傳渠道,多以「百分百退款保證」、「實證成功,保證回本」、「個人化一對一指導」或「即日報名可獲限時優惠」等吸睛內容作招徠,令消費者信以為真付款報讀,但往往因課程內容貨不對辦,又或被額外推銷其他產品或服務而引起消費爭議。
消委會屢有接獲關於進修課程的投訴,涉及課程顧問承諾提供「100%退款保證」,但當投訴人有感課程內容不符遂要求退款時,商戶多次引用各種理由拒絕;亦有課程標榜為學員度身訂造一套「資產增值策略」,實際上為推銷投資海外物業代辦服務;此外有商戶推出免費學券吸引學員報讀,卻要求學員繳付按金,最後更加失聯,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

個案一:標榜百分百退款保證,最終以諸多理由拒絕。(AI圖)
個案一:標榜百分百退款保證 最終以諸多理由拒絕
消委會接獲投訴人指,於社交媒體上留意到 A 公司推出的一個社交媒體廣告營商線上課程,學費為87,000元。與課程顧問完成免費諮詢後,投訴人獲承諾每月的課程成本(可分10期繳付學費)只要8,700元及向相關社交媒體繳付520元的廣告費。顧問又引述曾有學員3個月內成功賺取100萬元,並指即日報名可以享有「100%退款保證」。上課4個月後,投訴人發現要做到如課程所言增加客戶量,需要購買大量額外電子輔助工具(例如客戶預約系統、銷售系統或數據分析系統等),每月需額外投入約1,400元的成本。
投訴人有感課程與最初承諾時不符,遂向A公司反映問題並引用「100%退款保證」,要求退回已繳交4個月合共34,800元的學費。惟A公司多次以各種理由拒絕退款,例如指投訴人需先完成課程並清繳學費,或未有積極配合課程指示購入額外輔助工具等,投訴人於是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介入後獲A公司回覆,指投訴人以分期形式繳付學費並不符合退款保證要求,加上投訴人未能提供證據證明有配合課程指示,堅拒退款。消委會已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向A公司再作追討。

個案二:課程聲稱傳授「資產增值策略」,實為推銷海外物業服務。(網上圖片)
個案二:課程聲稱傳授「資產增值策略」 實為推銷海外物業服務
消委會接獲另一宗投訴,投訴人於社交媒體上留意到B公司的理財課程廣告,標榜課程會為學員進行「個人資產優化分析」以及可與「星級導師」面對面請教投資心得,為其度身訂造一套「資產增值策略」。投訴人被廣告吸引,因此報讀課程並繳付了學費$48,000。惟完成與公司理財顧問的一對一諮詢環節後,發現所謂的資產增值策略,實為建議投訴人自行投資海外物業,或推銷其支付十多萬元由B公司代勞。投訴人認為B公司實際所提供的課程與廣告內容不符,遂申請退款。投訴人前後與B公司溝通6個月後仍未獲實際回覆及退款,於是向消委會求助。消委會介入後,獲投訴人通知B公司已主動與其聯絡以磋商解決方案,最終願意退回全額學費,事件得以解決。

個案三:免費學券引入局,人生課程收按金後拒退款並失聯。(網上圖片)
個案三:免費學券引入局 人生課程收按金後拒退款並失聯
投訴人獲網友贈送了一張免費電子學券,可用作參加由 C 公司舉辦的5天人生課程。然而,與C公司負責人會面時卻被要求先繳付按金7,800元,並承諾完成課程後會以支票形式退款。投訴人質疑若課程是免費的,為何仍需要收取按金,負責人則解釋按金只為令學員更專心上課。投訴人經過長達1小時的游說後感到身心疲累,最後答應繳付按金。
及後投訴人於網上發現眾多有關人生課程的騙案,於是在課程展開前聯絡C公司要求退回按金。惟C公司解釋需要先完成課程才能取回按金,因此拒絕退款並失聯,投訴人於是尋求消委會協助。消委會根據投訴人提供的資料,多次嘗試透過郵遞信函、電郵及電話聯絡C公司均不果。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考慮透過其他法律途徑再作追討,而投訴人亦表示會考慮向香港海關舉報。
消委會:商戶有責任履行承諾
消委會敦促業界要時刻緊記殷實經營,銷售時必須向消費者清晰講解課程內容及所有潛在或附加費用,明確列明推廣承諾(例如退款保證)的實施機制及其相關條款。消費者如果決定終止課程並要求退款,商戶有責任履行承諾。消委會指,持續進修原意是自我增值。然而若商戶提供的所謂課程貨不對辦,或隱藏其他商業意圖,令消費者感覺有被騙之嫌,不但損害消費者的權益,更嚴重破壞本港教育界及服務業的聲譽,業界要予以正視和馬上作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