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去年派發的第二階段5,000元電子消費券,8月及10月時領取消費券的用戶要留意,5,000元金額使用限期至2月28日,逾期未用將被政府一筆勾銷。
選用五款電子錢包,包括AlipayHK、WeChat Pay HK、Tap&Go、PayMe及BoC Pay的市民留意,分別去年8月7日及10月1日,領取第二階段共5,000元消費券,使用限期將在本月28日截止,若逾期未用將被政府一筆勾銷。
八達通用戶最遲4月16日領取
至於選用八達通的市民,使用期限較長,只要於2月28日前「合資格消費」滿4,000元,便可在3月16日起領取尾期1,000元消費券,或最遲於3月31日前「合資格消費」滿4,000元,使可於最後一個領取日、4月16日領取尾期1,000元消費券,否則將不合資格領取尾期款項,該1,000元同樣會被一筆勾銷。
「不合資格消費」包括9個類別︰政府收費、公用事業收費、公共機構收費、教育開支、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捐款、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P2P付款和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