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去年拘捕一名本地男子,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4條「參與實施恐怖活動」、「縱火」、「串謀縱火」、「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警方今日(20日)表示,國安處人員經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該名現年23歲姓張本地男子昨日已被正式落案起訴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案件今午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去年10月被捕 昨被起訴
去年10月24日,警方國安處在元朗區拘捕一名當時22歲本地男子,指他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中上述相關的罪名,稱他涉與幾個本土犯罪組織有關,其中一個組織14名成員去年7月被捕,已被控「串謀恐怖活動」罪,涉嫌策劃製造炸彈及針對行車隧道、鐵路和法院等公共設施發動恐怖襲擊,而他懷疑提供金錢等資助。
另就「縱火」等罪,他懷疑曾以另一組織身分,於去年5月28日參與燒毀於荃灣沙咀道政府檢測站;今年初亦與一名20歲男子及一名52歲女子策劃企圖燒毀政府檢測站,該2人早前涉嫌「串謀縱火」分別在北角及九龍城被捕。他又涉嫌「洗黑錢」罪,與另外4人,透過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串謀詐騙銀行申請貸款,並獲得約470萬元。消息指,該男子疑為「光城者」及「Black Bloc小隊」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