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陳伯」七旬翁陳基裘,去年中秋前夕帶同寫有作家魯迅的「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的字幅登上獅子山,並在社交網站上展示後被捕。他早前否認一項「沒有許可證下於郊野公園內展示條幅罪」受審,今日(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
控辯雙方爭議「展示」定義
控辯雙方爭議「展示」定義,裁判官裁定涉案條例的「展示」是永久及規律性,然而被告由舉起至放在獅子山牌匾上,歷時約一分鐘,認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展示」條幅。旁聽人士聞判後拍掌,被保安阻止。
「馬屎埔陳伯」在庭外與友人相擁,並拿起案發相片,表示 14 個月以來壓力及一切苦衷是無法形容的。他哽咽稱今日是國際人權日,可以鬆一口氣之外,他的心態是盡自己所能繼續維護公義、人權,又說大家要珍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