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46歲休班警員涉嫌醉駕與小巴相撞,今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圖為沙田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46歲休班男警員涉嫌去年8月駕駛私家車沿荃灣象鼻山路支路行駛時,在和宜合道交匯處逆線與小巴相撞。警方經徵詢法律意見後,起訴該名男警員一項「危險駕駛」及一項「酒後駕駛」罪,案件今(2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待索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4月2日再訊,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但不得離港。
控罪書無填報稱職業
被告李志健,46歲,控罪書上並無填上報稱職業,涉嫌危險駕駛及酒後駕駛共兩罪。案情指,他於2023年8月24日晚上11時許,在香港新界荃灣和宜合交匯處近一燈柱,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並於同日在呼氣中的酒精測試中超標,導致小巴上一名56歲女乘客受傷送院,被告其後警方拘捕。據了解,該名被捕警員當時為駐守中區警區的警長,事發時正休班。
警方重申強調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