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為打擊濫用公屋,要求居民提交資產申報。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天(7日)表示,第二輪公屋入息及資產申報上月底結束,在大約25萬住滿10年須要申報的富戶中,截至前日(5日),已收到22.2萬份表格,佔總數大約88%,房屋署下星期會向仍未交表的2.8萬住戶發信,要求其在限期內交回申請,並需附上遲交的書面解釋,清楚表明若仍未收到申報,將假定無意繼續居住,會根據房屋條例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
東張西望何伯|羅淑佩:何伯非公屋住戶 當事人高調房屋署必查
須書面解釋遲交表格原因
羅淑佩於電台節目表示,好多「deadline fighter」遲交申報表,警告他們開始跌入當局「雷達」,會認真審視是否有問題,惟若住戶有合理理由遲交表格,例如有家庭成員外遊或工作未返港,或因住院未能交表,當局會酌情處理。但若屢勸仍未交表,當局會上門提醒,包括留意相關單位是否無人出入,並認真檢視當中有何問題,偵查有無可疑地方,例如會否已經出境而未有回港。
羅淑佩強調,公屋並非住戶的資產,而是珍貴的社會公共資源,興建一間新公屋單位需90至100萬元,收回濫用單位後就可出租給更有需要的輪候人士。而在收回表格之後,當局亦會與土地註冊處配對資料,確認有無住戶擁有物業,並會抽查資產入息申報當中有無虛假,強調若虛報將被收回公屋,及會有刑事後果。
全長者戶本年10月須申報居住情況
至於涉及全長者的公屋住戶,將於今年及明年10月申報是否仍住在公屋,因部分長者已回鄉安老,有關情況需要處理,但資產申報方面,她不希望長者貢獻一生後因退休要經濟支持,最後要離開公屋,所以要小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