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今日(23日)公布主動調查結果,發現消防處7人特遣小隊僅由7人組成,但須巡查350個非法油站黑點,更發現非法燃油市場層層分銷,建議保安局探討從源頭著手打擊非法燃油轉注活動。保安局隨後發稿反駁,指考慮到柴油分銷商和零售商的規模等複雜因素,認為公署提出的構思並不切實可行,對遏止非法燃油轉注活動的作用亦有限。
保安局:違《危險品條例》立法原意
保安局回應指,《危險品條例》立法原意為以發牌的方式規管危險品的製造、貯存、運送及使用,目的為確保過程符合消防安全,並非就危險品的供應和售賣作出限制。保安局指,若按公署提出的建議就危險品的供應和售賣作出限制,既不符合《危險品條例》的立法原意和目的,亦超越其規管範圍。
保安局續指,《危險品條例》規管的物質類別相當廣泛,包括市民日常使用的消費品,認為公署的建議牽連甚廣,或對市民生活和業界營商等造成不便,未能符合政府「利商便民」的原則。
對其餘建議表示歡迎
保安局對公署其餘的建議表示歡迎,但經仔細考慮後未能接納從源頭打擊非法燃油轉注活動的建議,並重申消防處一直有多管齊下打擊非法燃油轉注活動,局方將密切留意工作成效,並會適時作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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