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政府對電動私家車配套設施的規劃及安排,發現有多方面的不足。
公署表示,近年電動私家車的數目激增,但公共充電設施的數目未有顯著增長,例如房委會轄下161個停車場中,只有28個設有充電設施,政府低估充電設施的需求。
公署又指,政府停車場內的充電泊車位經常被非電動車佔用,雖然政府稱會在非繁忙時段預留充電泊車位給電動車優先使用,但由於並非法規,難以切實執行,認為從妥善運用公共資源的角度,實不理想。
公署建議,政府以身作則,推動政府部門使用電動車,在更多公眾停車場設置充電設施,環境局應盡快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有關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內容,作出相應修訂,並加強向市民解釋有關政策,又建議考慮在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停車場增加充電設施,加強與私人樓宇業主立案法團聯繫,探討以其他方式鼓勵現有樓宇安裝充電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