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2022年2月擴大「疫苗通行證」使用範圍,一名未打疫苗的市民不滿政策,向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被拒,他不服決定提上訴,但又未能指出陳官判決有任何法律上錯誤之處,上訴庭指他向法庭提供的資料雜亂無章,當中有14頁為明顯與其申請無關的佛教經文,未能顯示其申請具有合理地可供爭辯的理據,去證明《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違法或違憲,遂駁回其上訴申請,要求他需支付政府方的訟費。
申請人為鍾宋旺,建議答辯人為特首辦公室。入稟狀指,他與家人沒有接種疫苗,時常出入商場、街市等地方,認為不打疫苗者不得進入受規管的場所,是侵害其不打疫苗的權利,亦令「打疫苗者」與「不打疫苗者」待遇有別,構成歧視及造成市民間的分化,他指接種疫苗才可享有人身及工作自由,屬違法及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