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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於元旦遊行期間被警方搜出兩把槌仔、防毒面具等工具,被控以一項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控方今日以證據不足為由,在東區裁判法院申請撤回控罪。
控方表示,被告在警誡下一直保持緘默,令控方無法得到足夠證據來成功將他定罪,但稱假如被告當時有作出合理解釋,就不會遭到起訴,但被告選擇不作解釋,是自招嫌疑,令人懷疑他會使用涉案槌仔作非法用途,故反對辯方獲得訟費。裁判官錢禮接納控方理據,認為被告令人有高度懷疑,駁回辯方訟費申請。
19歲被告林子龍,原被控於本年1月1日,在灣仔軍器廠街天橋管有兩把槌仔、一個口罩、一個防毒面具和3對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