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在本港接種新冠疫苗的人士,均可獲發接種紀錄二維碼,供進入實施「疫苗通行證」的處所。政府今日(4日)宣布,持有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的人士,可向當局申報有關紀錄及獲取供本地使用的二維碼。
未齊3劑疫苗抵港者可申臨時證
當局另為方便海外抵港但未及在「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實施前,接種第三劑疫苗的人士,將向他們發出有效180日的「臨時疫苗通行證」,以替代疫苗接種紀錄進入相關處所,惟強調持有人須在有效期內,盡早接種所需劑量的疫苗。
此外,曾在海外確診並康復的人士,明日起可向政府申報其非本地康復紀錄,以獲發包含其康復身分的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有效期為康復日起計的180日。
7月1日後只接受康復二維碼
政府現已更新「安心出行」程式至3.2.3版本,容許市民在程式內儲存「臨時疫苗通行證」。當局重申,非本地康復人士在7月1日起,將不能透過出示海外感染或康復紀錄,代替「康復紀錄二維碼」或已包含其康復身份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
如曾在海外接種本地未有提供的疫苗,而有關疫苗已獲港府認可,他們只需接種表列所需劑量,就會視作符合第二階段「疫苗通行證」的要求。不過,在「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下,他們需要在表列指明劑數外,額外接種一針復必泰或科興。
抵港人士申請「臨時疫苗通行證」安排
- 5月5日起抵港人士:在管制站獲發檢疫令時,一併取得供本地使用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和「臨時疫苗通行證」
- 5月5日前已入境人士:完成檢疫後可到18間指定郵局填表申請
- 5月1日起從內地或澳門入境、毋須檢疫人士:到18間指定郵局申報其入境資料
非本地康復人士申請二維碼
- 5月5日起可到18間指定郵局申報,須填寫申報表、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相關地區衞生當局發出或承認的感染或康復紀錄
- 若同時申報其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會獲發包含其康復身份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