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台至昨已連續17日發出酷熱天氣警告,預計7月餘下天氣持續酷熱。有組織發現,部分不適切單位的室內溫度高逾攝氏40度,較室外更高,但住戶因憂電費貴而不敢開冷氣。雖然年初租管條例生效,業主就無獨立水電錶租戶須列明分攤相關費用安排,但組織卻發現,72.9%住戶水電費均無調整,更有人被加水電價。組織質疑條例欠阻嚇力。
天台屋籠屋室內溫度達40度
社區組織協會於6至7月調查10間籠屋、板房、劏房的溫差,由7月8日開始,天文台接連發出酷熱天氣警告,之後近一星期本港最高氣溫達35.6度,近七成單位室內溫度高於室外溫度;其中深水埗天台、荃灣天台、觀塘天台屋及北角籠屋最高的室內溫度達40、41度,比室外高出4至6度。有居民需到商場、圖書館,嘆免費冷氣,甚至露宿街頭,有家歸不得。
有受訪居民表示,劏房租戶水電錶是多個家庭攤分、以累進計算,電費昂貴,故不敢長開冷氣,一般開至凌晨就會關掉。亦有居民說,消暑方法是不斷沖凍水涼或到街外。社協期間訪問550個租住劏房、板間房及天台屋的住戶,透過租約或近月租單,了解租管實施半年對其租金、水電費等開支的影響。按電力公司定價應不高於第二級收費,即每度電收費1.285元,但受訪住戶的每度電費中位數為1.6元,亦有反映最高電價為每度2元,與去年未有租管條例相若。
水費方面,約89.2%受訪者的水價均比水務署最高定價為高,每立方米水價中位數為14元,最高為20元。而水務署所訂的水費連排污費最高收每立米水價為11.97元。
社協副主任施麗珊解釋,租管條例宣傳不足,租客和業主即使聽過條例但不清楚具體內容,令條例成效不彰,例如條例規定業主須向租戶出示公共費用收據及攤分水電費,同時規定不得收取高於實際帳單的水電費。但僅4%及5.5%出租者有向受訪租戶出示電力公司及水務署發出的帳單;近七成半於條例生效後才簽訂的租約仍繼續列明另訂水電費價錢。
促政府主動查水電費收費狀況
她指,租管條例把轉賣水電刑事化,本應是租戶對抗不公情況的「尚方寶劍」,惟基層租戶對自身權益並不了解,加上為了保住居所、避免報復式加租,而不敢舉報業主,令租管猶如斷劍;建議政府應主動調查水電費收費狀況、落實一房一水一電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