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日(16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針對立場專訪民主派35+初選候選人何桂藍的文章提問,指何在文中呼籲與中共「周旋」,是將國家變為敵人,引起對中央政府的憎恨,甚至危害國家安全。前總編輯鍾沛權則不同意,直指「我哋中國,我係衷心覺得好強大,唔會咁樣危害到國家安全」,重申何僅表達對政府不滿,內容不是煽動。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鍾沛權及34歲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否認「吹捧」何桂藍 鍾沛權:採訪寫作手法可有不同面向
控方今日繼續盤問鍾沛權,圍繞涉案何桂藍的專訪。控方引述涉案文章指,民主派初選論壇中何桂藍被問及參選是否為「近十萬元薪津」,而文章亦有探討相關議題。控方指專訪為何桂藍提供解說,她是為抗爭而參選。
鍾表示,採訪風格和寫文形式可有不同面向,在公職選舉上詢問參選人是否「貪錢」已是陳腔濫調,不會得出有意思的回應,因所有參選人都會提出超乎個人利益、或較崇高的想法。故此在訪問不同陣營時,都不會再圍繞「貪錢」的議題。鍾指,針對某些特定採訪對象,會更想透過訪問知道其立場和路線,以及可能會面對的風險。他又指,控方或會認為《立場新聞》訪問何桂藍,是提供平台予她表達政治主張,對她有利。鍾指作為傳媒,「唔會諗,肯定唔會有捧佢,做啲嘢有利於佢,一定唔會。」他表示在揀選受訪者時,會視乎其言行、在社會上的角色是否關乎公眾利益和有公共性、公眾有無需要知道其主張和動態。
鍾沛權:發布文章前不會審視是否觸犯煽動罪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認為,何桂藍在文中提倡「同中央周旋,要同佢打過」,是煽動讀者憎恨中央。鍾沛權表明不同意,重申文的「打」不是指使用武力,而他理解的煽動是引致即時暴力的行為,加上香港在回歸前後一直容許批評中共的聲音,何僅表態要與中共周旋,不應構成煽動。
鍾沛權補充,2003年《基本法》23條立法的討論中,法律界也認為煽動罪過時,不符人權法和《基本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故他「無想像過會受煽動罪嘅針對」,發布文章前不會審視是否觸犯煽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