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至今累計34名職員被起訴,其中12名前員工涉嫌虐待數十名幼童,早前承認及經審訊後被裁定逾140項虐兒罪成,案件昨於區院求情。其中涉及49項控罪被告的代表律師稱被告「受到童樂居文化影響,所以迷失自我」,惟法官表明不會接納童樂居不良文化為求情理由,更批評被告「日日返工,日日打人」。案件押後至9月20日下午判刑,其中4人續准保釋。
12名被告分別是趙詠茜(44歲)、卓凱欣(23歲)、黃潔瑩(23歲)、莊嘉宜(25歲)、李曉儀(25歲)、楊淑儀(33歲)、伍家穎(45歲)、周靈芝(28歲)、鄧月媛(50歲)、梁曉彤(27歲)、梁善儀(51歲)及陳信興(57歲),均為童樂居前職員。多位被告昨日於區院向法官求情,其中趙詠茜承認49項虐兒罪,為涉及控罪最多的被告,案情指她至少虐待22名幼童,包括用鞋打面、踢頭、用教學棒打頭和腳部等。其代表律師指趙詠茜有20年的幼兒工作經驗,過去曾獲上司和家長嘉許,犯案時是受到童樂居文化影響,所以迷失自我,案發後患上抑鬱症及出現自殺傾向。
法官批評被告趙詠茜面對的控罪很多,幾乎「日日返工,日日打人」,質疑被告明知風氣不良,為何不採取行動甚或辭職,「集合咁多人力量,有冇做正面行為?任何陳詞都睇唔到」,法官明言不會接納此作求情理由。
自稱有「天使的一面」
至於另一名被告黃潔瑩,辯方指她出現甲狀腺失調的後遺症,容易情緒不穩。另一被告莊嘉宜的代表求情指,被告在公餘時間帶幼童外出,擁有天使的一面。法官批評辯方的陳詞太美好,案件發生後已「溝淡咗」任何好的行為。
部分被告的代表律師均表示採納書面陳詞無補充,以及表示被告不欲為自己的可恥行為尋找藉口,希望向受害人致歉等。
住宿幼兒中心童樂居於2021年12月爆出虐兒事件,數十名幼兒遭虐待,累計34名員工涉嫌虐兒被控,其他被分批控告,本案12人為最後一宗案件,法官押後至9月20日判刑,其中4人繼續獲准保釋,當中兩名被告包括梁善儀和陳信興面對一項虐兒罪,案情不涉及主動施襲,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