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早前爆出虐兒醜聞,兩名前女職員共被控18罪,其中1人早前已認罪判監2年3個月,另1人涉抱起兒童摔下致其頭部撞牆的女職員則否認6項虐兒罪,今於區域法院受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2021年12月18日,男童B與另外約20名兒童在睡房内各自的嬰兒床休息。另一名被告陳麗娟坐在男童B旁邊的嬰兒床,而被告則站在陳附近聊天。陳麗娟其後拖拉男童B的右臂,強行把他橫放在自己左大腿上,使他面部朝天。當時,男童B背部跨過嬰兒床木框向後拱起。
被告對同事行為袖手旁觀
接著,陳用雙手反覆拍打男童B腹部及面部,然後雙手箍住男童B頭部擺動、拉扯男童雙手,把男童B扔回嬰兒床,令他頭部撞到嬰兒床的木框邊。而被告近距離看著陳的行為並無作出阻止。
被告用手中物件拍打兒童頭部
另外,控方指被告分別於同年11月20日、12月3日及4日於活動室3次虐兒。首次事發是1名兒童站起,雙手伸向被告,被告見狀立刻用手把其頭部往後推,再用手中物件拍打另一兒童頭部一下、戳打其頭頂及後腦,被告不久後又用前臂撞向男童U臉部右側。
被告將哭泣男童摔到地氈上
男童D於12月3日躺在地墊上哭泣,被告坐在男童D正前方,扯住他頭髮及捉住手臂,把他拉近自己,再抱起他把他摔到地氈上,男童因後腦着地大哭。翌日被告再捉住某兒童雙臂,同樣將他抱起摔到角落,令該兒童失去平衡,頭部撞牆。
被告稱拍打男童腹部是「剁豬肉」遊戲
庭上播放2021年12月18日閉路電視片段,就著控方指陳麗娟用雙手反覆拍打男童腹部及面部,而被告袖手旁觀,辯方解釋該動作為眾所周知的遊戲「剁豬肉」,即雙手呈手刀狀於兒童身上上下郁動,而根據被告認知,也知道是「剁豬肉」。審訊明續。
被告陳玉玲,49歲,被控6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涉及2名2歲男童B和D、1名3歲男童U,以及3名2歲以下身份不詳兒童。同案55歲被告陳麗娟早前承認襲擊10名兒童被判囚2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