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2017年涉嫌用虛假面試紀錄,早前否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
教育局駐屯門區學務發展主任鄭國仁表示,教育局2017年收到投訴,指興德學校聘用的一名教職員張錦輝,已被取消教師資格,但仍在該校工作,教育局同年4月去信要求興德學校終止聘用張錦輝,他與另外2名同事於5月24日到興德學校進行調查,會晤時任校長陳章萍、時任校監鍾佳榮、時任校董陶錫源。
鄭國仁表示,想了解學校為何聘用張錦輝,要求學校提供相關聘請文件,當時被告指示秘書拿涉案表格,被告過目後再交教育局職員檢查。鄭國仁其後要求索取學校面見應徵者紀錄的文件副本。
鄭國仁指,興德學校屬資助學校,所以根據教育局訂立的《學校行政手冊》中第7章「人事管理」要求,學校需妥為保存所有與僱傭工作有關的資料,員工檔案應存放一段合理時間,所以要求學校提供相關聘用文件。
鄭國仁表示,案發日到校調查時,有20多名教職員突然進入會議室,聲援校方及被告陳章萍校長,令他感到壓力大增,又堅稱沒聽到有女職員在哭,反而在場有一位男職員在啜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