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46歲的陳章萍2017年涉嫌使用虛假員工面試紀錄表,聘請非教學職員張錦輝,早前已被裁定表證成立。今日控辯雙方在屯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宣布裁決。
陳章萍代表律師結案陳詞時指,陳章萍呈交面試紀錄表副本,不等於她知悉正本為假的,前年她轉交涉案表格給教育局前,只用了約1至2分鐘,檢查逾30份文件,未必能發現到其中有虛假資料。
辯方表示,法庭不能排除其他人曾接觸涉案表格的可能性,據興德學校現任副校長何志輝庭上證供,涉案表格只存放於校內一個櫃子內,何志輝表示不肯定該櫃是否有上鎖。
裁判官發現,興德學校7月16日的出席紀錄表上,已有張錦輝的電子打卡紀錄,但當日張錦輝只是以應徵者身分參與面試,辯方想解釋但被裁判官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