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國慶日全港多區爆發嚴重警民衝突,當日在荃灣被警方近距離實彈槍傷,一度命危的18歲中五男學生曾志健,昨被暫控一項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他與另外6名同日被捕人士,昨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由於曾志健和另外兩名被告留醫,未能出席應訊。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再提訊。
除曾志健外,另外6名被告,包括38歲報稱清潔工人的陳珩、19歲報稱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的陳金國、25歲報稱程式員的李振文、21歲IVE學生馮清華、22歲香港專上學院(HKCC)學生郭小琴和26歲理工大學博士生邱宏達。曾志健、李振文及郭小琴仍然留醫,缺席聆訊。據了解,曾志健已由深切治療部轉至心胸肺外科病房。
案情指,曾志健及邱宏達於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及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曾志健另被控襲擊警署警長曾家輝和警員謝思明。而另外5人則於同日,在荃灣海壩街一帶參與暴動,當中陳珩另被控在海壩街縱火。
曾志健申請保釋 今午開庭商討
控方在庭上呈上兩批當日情況的截圖,顯示被告陳珩、陳金國、曾志健及邱宏達曾在現場現身,控方稱7人「非一般的示威者」,反對保釋,裁判官最終批准昨有出庭的4人以現金5,000元至1萬元擔保,毋須守禁足令及宵禁令。至於缺席聆訊的3人,李振文及郭小琴暫定下周三再提訊;曾志健則由代表律師代為申請保釋,裁判官今午會討論能否在被告不在庭的情況下,處理其保釋申請。
昨午有逾百人到沙田法院聲援各被告,但人數眾多,未能進入法庭旁聽的市民在法院外席地而坐,有聲援者更一度憂心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