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扶林於2021年發生綁架案,兩名男匪涉綁架一名菲傭及20個月大女嬰女少主,藏參八鄉一個棄置貨櫃屋,期間綁匪曾叫女傭提供僱主資料,提及2億元,稱若她合作可獲5%報酬,女傭未有答應,又稱其僱主並不有錢。她及後掙脫成功帶少主成功逃脫。其中一名匪徒事後被捕,他今日(15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綁架罪,被判監9年4個月。
被告何連進(45歲),無業,承認兩項俗稱綁票的「將人強行帶走或禁錮交換贖金」。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12月8日,與一名不知名男子以武力方式將1名外傭及20個月大女嬰,在違反其願下帶走及禁錮,以圖取得用以交換其釋放的贖金或利益。 據悉,女嬰與家人在貝沙灣居住,父親為日本人,在港經營食肆。
稱財困被要求「收數」 後來才知道需綁架
暫委法官判刑時引述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因財困欠下4萬,對方要求他協助「收數」,後來才知道綁架他人,被告對所作行為感羞恥。法官指案情嚴重,涉案女嬰只有20個月大,並曾被膠索帶綑綁雙手,女傭亦遭綑綁手腳及蒙頭,無疑女嬰當時十分驚慌。惟法官指,涉案女傭英勇,不但自行鬆綁和爬上貨櫃求救,亦和被告動手。
法官讚女傭英勇 自行鬆綁後與被告糾纏
法官指本案計劃周詳,被告於事發前3天購買索帶,電話紀錄顯示早已安排更換假車牌事宜,以及借用涉案車車輛,幸兩事主事後身體及心理沒長期創傷,以14年為判刑起點,被告認罪減刑至9年4個月。
案情指,女傭於2021年12月8日早上帶女嬰到學前班,沿薄扶林域多利道步行經過停泊在路邊的一輛七人車時,突遭被告拉上車。開車同黨問女傭其僱主姓名和電話號碼,女傭回應指其僱主並不富有。同黨表明若女傭合作,會把收取款項的5%給予女傭。綁匪雖未有表明要多少贖金,但曾提及2億金額。
被告和同黨把女傭女嬰帶到八鄉大窩村一棄置貨櫃,被告和同黨便離開。女傭其後自行鬆綁並攜女嬰經冷氣機窗口爬上貨櫃呼喊求救。折返的被告嘗試爬上貨櫃捉她們,但糾纏期間遭女傭推倒在地。因求救聲驚動村民,被告遂逃離現場,及後被捕。
案件編號:HCCC17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