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15日)晚上約8時接獲報案,指其私家車於將軍澳被偷去。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該名報案人於11月已將私家車借給朋友,與其聲稱被人偷去的說法有所出入。
由於警方懷疑有人虛報,同日拘捕一名21歲姓古本地男子,涉嫌「浪費警力」。該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第二隊跟進。
警方提醒市民,虛報案件不但影響警方處理緊急事故的效率,亦可能會導致真正需要協助的市民得不到適當的緊急服務。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