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宗涉及免費電視植入式廣告的投訴個案,被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違反守則後,坊間有聲音指通訊局對植入式廣告的規管落後於其他地區,且過於嚴謹。通訊局主席何沛謙撰文指,根據海外規管免費電視植入式廣告的研究顯示,目前本港規管的基本原則與海外主要地區大致相若,如英國和韓國明文規定,植入式廣告不可影響節目的編輯獨立;台灣規定植入式廣告應按節目內容所需,融入情節,自然表達,而本港的規管制度與國際做法相若,談不上滯後或過嚴。
對於有意見認為,通訊局處理有關植入式廣告投訴的標準不一、主觀含糊,何沛謙強調,通訊局一直按照規定和每宗投訴個案的內容,客觀及一致地作出審議。通訊局也會考慮違規的性質、嚴重程度及持牌機構的違規紀錄等因素,決定應施加的罰則。他又舉例韓國近年也出現不少有關植入式廣告的違規個案,如韓劇《那年冬天風在吹》和《太陽的後裔》分別被監管機構發出警告和行政指導。
通訊局對如何規管植入式廣告,一直持開放態度,上月也展開全港問卷調查,待調查於本年第三季完成後,會審視有關研究及調查的結果,仔細考慮規管植入式廣告的未來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