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發生的「掉包」走犯事件,24歲無業男涉嫌與一名還柙的販毒案男被告交換身份識別手帶,同時他早前疑襲擊女友而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其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把案押後至5月25日,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指示。期間被告沒有擔保申請,並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
24歲被告涉襲擊女友
就本案,被告林景浩,24歲,無業,被控於2023年4月9日,在旺角福全街富邦大廈一單位內,襲擊一名姓葉女子。林另被控的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於同月10日在長沙灣通州街西九龍法院大樓2樓A座4號男士警察羈留室內,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即容許陳樹華謊報他的身份為林景浩,以誤導警務人員何素強。
至於掉包案的另一被告陳樹華,37歲,售貨員,本身已被控販毒及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兩罪,其後再加控各一項從合法羈押逃離及誤導警務人員罪,並將還柙至5月25日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