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本周一(10日)發生「掉包」走犯事件,涉嫌販毒的37歲售貨員,今(15日)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毋須答辯,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等,並須還柙至5月25日候訊。
被控誤導警員罪
37歲報稱售貨員的被告陳樹華,被控於2023年4月10日在長沙灣通州街西九龍法院大樓2樓A座4號男士警察羈留室內,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謊報他的身分為林景浩,以誤導警務人員何素強;及於同日同地,在警員的合法羈押下逃脫。
案情指,被告於法院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柙期間,涉與1名獲批保釋的男子交換身份識別手帶,並冒認為對方及後獲准離開法院。警方日前尋回涉案售貨員,落案起訴他1項從合法羈押逃離及1項誤導警務人員罪
較早前已被控兩項罪名
被告早前被控1項危險藥物的販運和1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提堂後須還柙,惟他涉嫌與人交換犯人手帶及越柙逃逸,4日後被尋回。該兩罪指,他於今年4月7日在油麻地炮台街73至79號外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及同日同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60318。
涉嫌與陳樹華交換手帶的24歲侍應林景浩,則本周三(12日)已提堂及須還柙至5月25日。林被控於今年4月10日在長沙灣通州街西九龍法院大樓2樓A座4號男士警察羈留室內,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即容許陳樹華謊報他的身分為林景浩,以誤導警務人員何素強。林在另一宗案件則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