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詹劍崙父子,以及另一名女子王蓓麗,指他們涉嫌在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時隱暪秘密「買殼」協議,串謀詐騙香港聯交所、該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會和股東,以及「洗黑錢」處理犯罪得益4,200萬元。案件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3人均明白控罪,獲原有條件保釋,押後到明年2月28日再訊。此外,廉署在下午加控另一名48歲商人馬鐘鴻。
當中詹培忠、詹劍崙及馬鐘鴻同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馬鐘鴻及王蓓麗同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控罪指,時任上市公司亞洲資源大股東的詹培忠、董事會主席詹劍崙,在2013至2015年,串謀詐騙亞洲資源及聯交所,隱瞞與一名非法入境的商人馬鐘鴻達成的協議,向詹培忠支付約2億1千萬,控制亞洲資源約七成半已發行股本,促使亞洲資源配售新股和可換股票據,以及股東特別大會通過決議。
另一名被告王蓓麗,就被控與馬鐘鴻處理案中金額4,200萬元的可換股票據的利益。控方又稱,會將案件,與馬鐘鴻的非法入境案件合併處理,控方不排除有新疑犯和控罪。
詹培忠曾偽造文書判囚3年
有「潮州怒漢」等綽號的詹培忠,曾為香港回歸前立法局議員及回歸後的立法會議員,代表金融服務界,在1998年,詹培忠亦曾因偽造文書罪名成立,被判入獄3年,其後上訴獲減刑至一年,惟被褫奪立法會議席。期間,廉政公署再起訴他於1998年立法會選舉中賄賂選民罪成,罰款10萬元。他出獄後,在2004年循金融服務界重返立法會,2008年自動當選連任,一直到2012年卸任。在2016年,詹培忠及詹劍崙父子曾參選當時的立法會選舉,詹培忠參選香港島選區地區直選,詹劍崙則參選金融服務界功能界別,結果兩父子雙雙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