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在九龍拘捕一名27歲中國籍女子。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小貓現健康問題提出退款 雙方未達共識現糾紛
調查顯示,被捕人士曾於2022年尾向事主購買3隻小貓,被捕人士其後因當中一隻小貓出現健康問題向事主提出退款,但二人因金額方面未能達成共識而出現糾紛。2023年5月,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群組發布了一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帖文,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和指控。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照片、部分電話號碼及曾居住的地區。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應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再者,「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