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署長羅淑佩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政府建議立法規管司機車頭位置不能擺放多於2部流動通信裝置,是經過研究及平衡業界和巿民意見。法例會囊括所有有可能導致駕駛者分心的電子裝置,即使無通信功能的影片播放裝置都會受規限,相信立法後,乘客會協助提醒司機守法。
羅淑佩表示,當局的數字反映,不專注駕駛是交通意外主要原因之一,但同時認為難以禁止司機使用有關裝置,在平衡意見後,認為兩部裝置能讓司機利用作導航及接單或叫車的應用程式,而7吋屏幕已涵蓋香港發售不同電話。受影響的主要是包括的士和輕型貨車的商用車。
料立法後市民會協助提醒司機守法
被問到能否規定司機使用聲控功能,羅淑佩表示,司機用於接單或叫車的應用程式未必可以採用,不排除日後可以修例。至於會否擔心意外後司機會收起裝置,羅淑佩表示,對警方執法有信心,現時巿民對坐車安全警覺高,相信立法後,市民會協助提醒司機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