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周毅剛涉在今年7至11月於灣仔警察總部內兩度非禮一名女子,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目前已被停職。案件今日(29日)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給予法律意見和索取控方文件。裁判官屈麗雯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4日再訊,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控罪書上無報稱職業
49歲被告周毅剛,控罪書上無報稱職業,被控於2024年7月至8月之間某日,在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41樓猥褻侵犯女子X;以及同年11月1日在同地猥褻侵犯X。據政府電話簿資料,周毅剛職位為高級警司(支援科),其辦公地址為警察總部警政大樓41樓。
警方本月4日接獲報案,指一名女子於7至11月期間在灣仔區懷疑被一名49歲男子非禮。港島總區重案組人員經調查後,本月5日在元朗區以涉嫌非禮拘捕該名49歲男子。據悉該名被捕男子為高級警司(支援科)周毅剛,不時現身傳媒。經徵詢律政司意見,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將於今日(29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強調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此前有報道引消息指,周曾於警察總部升降機向一名女行政主任摸手摸腳,及捉住女事主手部觸碰自己的私人部位。女事主隨即向內部投訴,先由誠信審核小組進行調查,其後交由重案組處理。
案件編號:ESCC315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