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4年重奪公民廣場的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在裁判法院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最終改判3人入獄6個月至8個月不等,3人已向終院提出上訴許可。黃之鋒及羅冠聰的保釋申請於今早在終審法院處理,由馬道立首席法官處理,他們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黃之鋒及羅冠聰早上9時由囚車載至終審法院,據知,黃之鋒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代表,彭耀鴻資深大律師則代表羅冠聰;至於周永康為免影響升學,故不會申請保釋。
終院外有大批香港眾志、社民連線成員,以及支持者在場外聲援。代表指,無估算各人申請保釋的成功機會,只希望能早日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