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指,國信證券(香港)經紀有限公司在處理第三者資金存款時,沒有遵守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監管規定,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1,520萬元。
證監會調查發現,國信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間曾為超過3,500名客戶,處理1萬筆涉及總額約50億元的第三者存款。但發現有超過100名客戶曾收到與其財政狀況不相稱的第三者存款;有些客戶於收到第三者存款後,並無將該筆資金用於交易,反而於短時間內提取資金等。儘管出現明顯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預警跡象,但國信沒有就該等第三者存款作出查詢,也沒有及時向聯合財富情報組(財富情報組)提交可疑交易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