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首次就涉及非法賣空的證券交易以使用欺詐計劃的控罪提出檢控,案件中,女被告涉非法沽空價值近300萬元股票。周三(3月20日),女被告被判囚18個月。
【3月20日更新】
被告被判囚18個月
案情指,44歲被告楊得心,涉誘使證券公司出售其訛稱持有的股票,其後以低價買入,補回短倉並獲利60.2萬元,她於受審前承認一項意圖欺詐而使用計劃罪,餘下7項非法賣空罪存檔法庭。
裁判官施祖堯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指,本案涉及非法沽空及近300萬元的股票交易,犯罪手法複雜;香港作為金融中心需維持良好的法規,被告雖作為棋子但亦早有預謀,其欺騙手段影響投資者信心,法庭需阻嚇及警愓此行為,認罪扣減後終判處被告監禁18個月。
證監會首次就非法賣空交易提檢控
證監會早前表示,就一宗非法賣空交易案,案中被告楊得心否認控罪,東區裁判法院將審訊日期,定為明年2月27日至3月5日。楊得心獲准保釋,等候審訊。
證監會指稱,在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5月28日期間,楊聯同其他不知名人士使用欺詐計劃,以欺詐或欺騙其經紀雅利多證券有限公司,當中包括就其證券交易向該公司遞交一份虛假的中央結算交收指示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