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的士司機涉於2018年,藉與同居女友的6歲女兒「玩唧遊戲」,隔着內褲撫摸其下體。直至兩年後該漢又再以同樣手法非禮女兒,事主最終將事件告之生父等,該漢其後被捕。該漢於區院否認兩項非禮罪,經審訊後區院法官姚勳智今(4日)裁定該兩罪罪成,被告須還押至8月25日判刑,其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事主的創傷報告。法官裁決指接納事主的證供認為並非虛構,但拒絕接納被告與作為辯方證人的事主生母的證供,認為證供矛盾且有夾口供之嫌。
控罪指,任職的士司機,現年64歲代號N.W.C.D.的被告否認兩項非禮罪。他於2018年夏天某日,在香港九龍土瓜灣一單位非禮6歲女童X。他另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0月26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的一單位非禮8歲的X。
官:被告與X生母證供與最初書面口供有很多矛盾之處且不合理
法官認為X的證供坦率不含糊,且能說出事發經過。雖然辯方暗指是X的生父繼母教唆她誣告被告,但法官指最終是校方報警,如要誣告被告,生父等大可自行報警,毋須如此迂迴;相反被告與X生母庭上證供卻與最初書面口供有很多矛盾之處且不合理,如生母稱當時一家均有玩「唧」,但當時她正懷孕8個月,法官認為並不可信。該兩人庭上的證供雖互相脗合,如稱玩「唧」時有碰到X大腿,但書面證供均無提及。法官認為兩人有夾口供之嫌,在考慮所有證供後裁定被兩罪均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