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警長涉嫌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借貸,及虛報貸款每月所需償還貸款金額,誘使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4筆逾76萬的貸款,他早前承認4項欺詐罪,今早(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隱瞞欠債詐騙4筆款項
控罪指,50歲被告羅志民,在2017年8月至2020年10月期間,在任職警長及「警察儲蓄互助社」社員時,欠下多間銀行及財務機構未償還貸款合共過百萬港元,但訛稱沒有借貸,之後再少報每月須償還逾3萬元的貸款金額,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先後向他批出4筆金額由16萬元至22萬元不等的貸款,導致被告得益,或「警察儲蓄互助社」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案件由廉署揭發。
早前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指,他已還清款項,希望法庭可將各控罪同期執行及輕判。裁判官考慮各種因素後,決定判處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