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原本駐守毒品調查科的男警余俊鑫,涉嫌透過網上社交媒體結識至少6名11歲至14歲的女童,並趁見面時加以侵犯甚至迫誘性交,該名男警早前承認3項非禮及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共8項罪名,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囚3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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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案中受害女童人數量多,年齡差距大,雖然被告曾任職警員,但他無以警員身份施壓獲取性方面的好處,因此不構成加刑因素;而本案的唯一減刑因素只有被告提早認罪,令受害人避免在庭上被盤問,額外扣減刑期兩個月,決定判被告監禁3年10個月。